安置房已交房非业主原因业主不能正常收房谁来管?[编号:767312]

  老郑 留言    2024-09-09 16:29:28

  上次诉求:我是温凉河改造红卫村的被拆迁户,2013年开始搬迁,经过漫长的10年等待,2023年10月终于通知交房,在我去领钥匙时,却又有了新的烦恼,没能顺利收房。事情是这样的:拆迁签合同时选的楼层是33层,楼总高为34层,然而交房时33层变成了顶楼,34层没有盖,这让我难以接受,在交房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或提前告知我33层变成顶楼,当时选33楼就是想着不要顶楼的,现在变成顶楼,无论从价位或其它方面都不占优势,我不能接受,造成现在我没有办法收房,导致现在我一直还在租房住,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请领导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上次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东关办调查了解,经调查温凉河丝钉厂安置区在2013年征迁时,安置房预设计方案为34层,按照规划部门楼层限高相关规定,原设计方案层高34层审批未通过,后将层高变更为33层。在交房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与投诉人沟通,可以调换与应置换面积相应的房源。但投诉人不同意一直未领房。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人对以上回复不满意:沟通置换相应房源,给说了两个房源,一是5号楼的32层,面积95点多平,我房屋是125.8平,不但面积不够,房屋结构不合理;二是3号楼的18楼,对此楼层家里老人很是忌讳,坚决不同意;所以没有沟通成。作为普通老白姓一辈就这一套房子,结果是心里不满意,试问领导如果是你心里会舒服吗?换位思考一下,你每天住在心里不满意的房子里,会顺心吗? 强烈要求领导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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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东关办调查了解,当时温凉河拆迁提供房屋户型图为34层,后因房屋限高问题原34层改为33层,反映人当时所选房屋为33层。房屋交房时反映人提出异议,街道办事处多次提供剩余房源供其选择。办事处为妥善解决涉及此类问题的居民诉求,多次协调各部门召开协调会,加快推进帮助居民找到合适房源。

建议反映人尽快选取,可到街道办事处城改办进行房屋调换,街道办事处城改办李主任18623771927。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