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消防局。 我是刘新崇,现举报宛城区红泥湾镇镇直小学西大门口于克超存在违法办托教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法事实 1. 无资质办学 该托教机构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托教服务,现有300余名学生吃住在该托教机构,占地面积 1200余平方。该托教既没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也未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2. 安全隐患严重 (1)场所安全:托教机构所在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消防证,消防设施不齐全,宿舍住人太多,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疏散通道狭窄且被堵塞,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学生难以迅速疏散。 安全隐患特别火灾问题更是随时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2)诉求 恳请相关消防部门尽快对该托教机构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整改。同时,加强对托教行业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违法现象再次发生,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规范、优质的托教环境。 举报人:刘新崇 2024 年 10 月 10 日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红泥湾镇调查了解,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镇平安办、中心校及消防工作人员到该托教机构实地进行调查。经查该托教已进行登记备案,有相关营业执照,具有合法办学资质;托教机构场地内有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畅通;宿舍内多放了一张床,工作人员下达消防整改通知,责令移出,保证宿舍环境及学生安全,托教机构负责人已按通知要求当场进行整改。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