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可耕地,拒不退还[编号:768730]

  刘新崇 留言    2024-10-16 20:34:28

  举报信 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们是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红泥湾村四组村民,现就红泥湾镇栗树科村后岗人于克超违法侵占土地,破坏生态非法占地,抗拒政府“改正其违法行为,退出多占土地”的意见通知。同时,以建设北京红樱幼儿园为由,改变使用性质,办0+1托教。于克超违法国家法律,侵占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所占土地周边土地耕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对以上问题,特向领导举报。 于克超侵占耕地,拒不退还。2022年3月14日,红泥湾镇土地办对其所圈占的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合计占地7129.62平方米,折合亩数10.694亩,超出政府批准8.188亩面积2.5亩。宛城区经核查,其占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比政府批准挂牌出让面积5455平方米,超出353平方米。 对此,红泥湾镇政府已与上级土地部门结合,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退出多占土地。但至今,其拒不改正,拒不退出。 于克超多占可耕地用于经营托教,均属违法行为,国家有严格的土地审批制度,控制土地合理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综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于克超肆无忌惮的占用受保护的可耕地,视国家法律与农民利益于不顾,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己构成犯罪,保护国家耕地资源,人人有责。 以上事实,请相关领导核实,给予尽快处理。 举报人:红泥湾四组村民: 来军克刘新崇 蒋文瑞 刘尚富 李万梅 吴磊 刘鼎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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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红泥湾镇调查经调查了解于以民办教育用地审批,现仍用于教育用途,未改变使用性质;该土地在建设时用铁皮围挡多圈353平方,镇政府与土地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于克超已按照整改通知拆除围挡,现围墙已建设完成,建设面积与审批面积符合。围挡圈住的超出面积353平方,现已无建筑。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