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编号:768922]

  李先生 留言    2024-10-23 15:19:44

  本人于2018年缴纳物业费,每年2400元,连续三年缴纳均要求开具发票,均被拒绝,一直是收据。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是否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请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仲景分局税务部门监督检查。家里有收据票,如需要可以拍给咱们查看。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税务局调查经调查了解偷税和拒开发票是两种不同的涉税违法行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存在销售方未开具发票但主动申报了全部真实收入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构成偷税,但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规定。因为无法联系到您本人,无法进一步确认开具相关发票的具体信息。如果存在企业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12366就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投诉,税务机关会及时受理。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