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村主任问村民借钱,至今未还![编号:770081]

  袁延戌 留言    2024-11-29 15:26:16

  尊敬的领导:本人袁延戌,汉冢乡柳树营村一组。99年,村主任协同村领导向村民借钱,村用。出具借据,有村主任和村领导的签名,盖有村委会的公章。至今未还。之前的村主任和村领导都退休了,现在该找谁。找了几次现任的村领导,人家就不管。说谁借了找谁。双方都踢皮球,尊敬的上级领导: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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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汉冢乡调查了解该项借款是原任组长袁某和包组村干部为上交村委水费而借的款,至今组内尚未偿还,借款按群众要求,由原任村支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作见证。同时经查询,柳树营村财务账目与反映人无直接来往账目和经济纠纷,无直接债权债务责任。该借款属于双方个人经济纠纷。因此建议反映人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