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阳市领导: 您好! 我们是宛城区汉冶办事处老庄社区建业二号城邦小区的业主代表,特此致信,反映我们在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反映汉冶办事处和老庄社区工作人员不但不支持协助成立业委会,反而失职渎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恳请市委区委关心我们业主,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派市区级物业管理部门调查解决。 自2024年上半以来,小区开发商一直存在摆烂行为,小区地下车库明明规划的可以停汽车和非机动车辆,开发商不让我们停汽车和非机动车,地上的非机动车位根本不够导致停的乱七八糟,小区地暖已符合通暖一切条件,开发商却一直今推明明推后的糊弄我们,小区的电力也没入网使用起来很不透明,物业公司也很不作为,种种原因导致小区环境品质很差,小区业主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自发组织并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然而在选举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诸多阻碍和不公正待遇。 我们多次前往汉冶街道办及其隶属的信访办进行信访人访,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理和明确的答复,但遗憾的是,至今我们未收到任何实质性回复,也未被组织任何听证会。相反,街道办在存在严重争议的情况下,武断地发放通告,公示业主大会选举无效,并由孙书记给出重新召开选举的一票否决决定。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第277条的规定,即业主有权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应予以配合和服务,而非行使一票否决权。 2025年1月2日下午,我们四名业主代表按照预约前往汉冶街道办,与纪委书记、物业办负责人李斌和周刚进行了会面。我们要求公开反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8名业主名单,但遭到拒绝。更令人震惊的是,之前我们反映的是25人反对,而街道办却称其余17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列为投诉人,最终被削减至8人。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且严重损害了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会面中,李主任表示只要小区有一个业主举报,我们就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明显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街道物业办负责人竞然公开违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背后的某些利益服务,而周刚甚至公然声称他就违规操作了,大不了接受处分。这种态度和行为完全违背了街道办作为政府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使命,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纪委书记在场却视若罔闻,并将投票中的违规行为全部归结于筹备组的责任。然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的约定,筹备组职责于业主大会召开之日依法终止,因此孙书记的推卸责任说法完全得不到支持,并涉嫌渎职行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恳请市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我们的诉求,为民作主,尽快派市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成立调查组调查并纠正街道办的不当行为。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恢复业主大会成功召开选票的有效性,备案建业贰号城邦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我们相信,在市委区区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下,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此致 敬礼! 建业贰号城邦业主代表 2025年1月6日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汉冶办调查了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业贰号城邦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期间,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组织业主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将业主大会表决统计结果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及违规情况进行公示:
1、登计表实际登计票数是738票,票箱统计的票数是876票(29票弃权,5张废票)多出138票。
2、有部分业主手插进投票箱中把票取出,改写完以后又投进票箱。(有视频资料)
3、冒名顶替投票,经初步调查目前有8票被冒名顶替(已经核实)。
4、有重复投票现象,个别业主能投票3次,总共统计重复投票81票。
5、未售出的房屋出现在选票统计表上,经统计有25户。
6、委托投票中,存在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系同一人员签名。
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和《国务院物业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认定本次业主大会选举投票无效。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