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内违法开网店[编号:772106]

  郝建胜 留言    2025-01-28 10:32:48

  宛城区汉冶东路鸿源小区9号楼206住户,违规将住宅用房作为经营性用房,用来开网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查处,予以取缔。否则,将继续向上面反映。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汉冶调查了解工作人员现场到鸿源小区9 号楼2 楼206 住户处实地查看了解情况,该住户为电商,已办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