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汉匠家居有限公司》拒绝退还押金的投诉[编号:772695]

  郭先生 留言    2025-02-20 18:54:02

  致:[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装修公司所在平台] 尊敬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客服]: 您好! 我是[郭先生],于[2025年1月2日]与[汉匠家居有限公司,赵经理]就[定制衣柜]一事进行了初步沟通,并支付了意向金[2千]元。然而,在后续沟通过程中,我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事实经过 1. 价格问题 - 该公司最初报价为[599]元,并声称这是“最低价格”。 - 然而,我在后续了解到市场上同品牌、同配置的产品价格低于其报价。 - 经与该公司沟通后,对方同意降价,但在其它类别项目上加收费用,致最终费用仍高于市场价格。 2. 设计图纸与方案 - 我支意向金后,该公司提供了设计图纸及方案,但这些内容并未达到我预期的质量和性价比。 3. 拒绝退还意向金 - 因为其价格不合理且存在误导性宣传,我决定取消合作并要求退还定金。 - 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全额退换意向金。 诉求 1. 请督促《汉匠家居有限公司》退还我支付的意向金[2千]元。 2. 若其拒绝履行义务,请依法对其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即使未签订正式协议,双方已实际发生交易行为,经营者应履行退款义务。 此致 敬礼!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住建局了解情况,经工作人员联系双方沟通协调,双方未达成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双方协商无果,建议双方依据签订得装修合同,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