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示,也未经过规划报备的负一楼人防工程上私自建设储藏室,请按照《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发》等法律进行处理整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溧河办调查了解。已联合区住建局相关科室人员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经与南阳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小区管业管理委员沟通,在金科桃李郡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召开小区全体业主会议,听取参会业主各方意见,力争达成解决方案。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