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达新天地P11商铺GAT3女装店拖欠2.3月份工资[编号:774694]

  李惠 留言    2025-04-15 08:54:21

  离职后,3月15日该店铺以2月份没有30天。没上够满勤为由,不予发放2月份底薪,第二次找我沟通,理由是2月份4.5.日两天没有底薪,扣除这两天业绩,以没有完成任务为由,仍然不予发放工资,到劳动监察大队登记后,店长不予配合推至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不露面不解决不回应,今天是4月15日,3月份工资仍未发放。法律法法规约束我们遵纪守法,从3月27日到劳动监察大队登记至今,店长和经理像踢皮球一样踢来推去,请问 哪个部门能依法解决?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通过工作人员介入,反映人薪资已支付,拖欠工资问题已解决。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