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2月17日购买了东青紫郡的房子,目前房产证书已经办理下来,但开发商与物业一直推诿扯皮,一直以缺手续为由不让入住,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反映人通过法院拍卖获取该房产权并办理房产证,因该房原业主与开发企业有经济纠纷不愿交房。协调无果,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调解。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