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忆江南小区 5、6、8 号楼产权登记的说明内容,我们作为购房者存在以下疑问,恳请相关部门予以明确解答: 一、土地性质与销售合规性方面 既然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那开发商当初为何能以商品房名义对这几栋楼进行销售?这种销售行为是否符合土地用途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的情况?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条件中,是否有禁止或限制将房屋作为商品房向个人销售的条款?开发商在拿地和开发过程中,是否知晓该土地性质对房屋销售和产权转移的限制? 二、政策更新动态方面 我市是否已经启动公租房转移登记政策的调研或制定工作?对于政策出台的时间是否有大致的规划或预期?其他城市如重庆已开展公租房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革试点,部分公租房可售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其在申购条件设置、价格确定机制、后续房屋管理规定等方面有成熟经验。我市在考虑公租房转移登记政策时,是否会借鉴此类城市的经验?若借鉴,这些经验如何与我市实际情况相结合?此外,若未来政策允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是否会设置诸如补缴土地出让金、限制转让年限等附加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对购房者的权益产生怎样的影响? 三、购房者权益保障方面 在当前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情况下,我们购房者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益是否能得到法律保障?若政策长期未更新或最终不允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我们购房者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相关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和划分? 四、开发商责任与信息公开方面 开发商若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购房者能否获得相应赔偿?另外,针对项目土地性质情况,相关部门是否会主动公开详细的调查过程与处理结果,以便购房者及时了解事件进展?
经查,由南阳市坤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溧河公寓(坤奥忆江南)项目承担着宛城区2011-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共建设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涉迁群众安置住房和商业开发住房等八栋。为便于土地处置及后期手续办理,当时由宛城区人民政府函请市国地资源局同意,将该项目土地按房屋用途分为廉租住房用地、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等三块分别办理了项目用地手续,其中5号、6号、8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坤奥忆江南项目作为问题楼盘在2022年通过市、区、乡三级政府及化解办努力协调沟通,完成了小区内已建成区域3号、4号、5号、6号、7号、8号楼相关手续完善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大证)办理工作。
企业方面称:关于反映人所反映的568号楼的房产手续问题,目前虽然568号楼项目用地已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已办理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大证),但由于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根据我市目前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文件规定,5、6、8号楼还不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故目前暂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宜。反映人所反映的尽快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事宜,需先进行土地用途性质变更。待企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土地性质变更满足产权转移登记条件后,企业方面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