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茶庵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2025年06月28日编号为77713的回复结果和后续执法力度严重不满。 回复中提到执法队员向李某下发限期整改书,要求其整改违建牛棚和村内开展养殖的违规行为,李表示立即整改。首先,在多占宅基地上建牛棚已明确属于违建,不应是整改,而是限期拆除。既然是限期,应有下发通知时间,限期拆除完成时间。 一、 事情经过: 我是6月28日在市长留言信箱投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7月3日给予回复,回复及时,我很感谢!但是回复后李一直没有拆除动作,我一直等到7月18日无果,然后我打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说会督促办理。等到8月10的时候,我再次拨通热线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我了茶庵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结果,执法结果和留言板回复的基本一样,并说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执法队,于是我8月11日联系了执法队办公室,办公司把孙主任电话给了我,我又给孙主任联系,孙主任说多次给李下整改通知书,都没结果,也去村上大约有20趟,去协调处理这事,这件事还要跟领导汇报。8月13日我又问孙主任跟领导汇报的结果,他说跟领导汇报了,领导说考虑着给李批一块地让他搬出去养,我问他违建啥时候拆,要给明确时间。孙主任说他们再带着人去一趟,看看李到底是什么态度,如果不拆,他们会强制拆除,让我等消息。8月14日我再次联系孙主任,孙主任说李的态度是牛在陆续卖,卖完不再买,下一步他找块地,变更土地,建牛棚出去养。我问孙主任给李的限期是什么时候,不能没个期限吧?孙主任说土地得变更,具体时间他说不了,我说那不行,找你们没结果,孙主任说让我往上反映情况 二、不满意原因 1、办理时间过长,最终没有结果 三、举报诉求:依法对违建牛棚限期拆除,有明确时间,举报人有知情权
茶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场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该养殖场负责人李某均表示立即整改。当前天气炎热,若对该处养殖场采取强制行动拆除,将会给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工作人员协调,李某同意并表示近期将牛处理后停止养殖并寻找新的合法养殖场所进行养殖,最迟两个月就搬离本庄的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