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美丽之都业主反应问题如下: 1:水、电未入网(高价水电费,目前是临时水、电,不是正常的居民生活用水、电) 2:暖气问题(暖气没有铺设管道,购房合同上有开发商建设暖气管路入户项目却没有建设) 3: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没有水带)消防通道问题,4号楼单元门前路窄、没有无障碍通道 4:房产证办理问题(开发商没有缴税导致税局开不了购房发票,无法办证等问题) 5:4号楼门楼问题(4号楼未建单元门厅入户大堂和无障碍通道,和其他楼栋建设不一样) 6:电车充电,停放问题(没有就近安全的停车充电区,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没有充足的充电桩) 7:4号楼人防工程问题(4号楼和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不通,是重大设计施工失误,亟待处理) 8: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人防停车位违规售卖 9:公布小区业主自救款使用明细和使用计划安排 民生无小事,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南阳市美丽之都现名美丽之都启城是南阳市锦寓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开发建设的净土庵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014年,锦寓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2020年1月1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阳市锦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20年7月9日裁定河南省锦寓置业有限公司与南阳市锦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两公司合称:锦寓置业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锦寓置业公司管理人,全权负责美丽之都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2022年7月债权人大会投票通过后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3年8月,招募投资人河南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重整计划》进场复工复建。桐嘉公司进驻后已完成在建工程25号楼、8号楼、16号楼和安置楼A1号楼的续建工程,对26号楼的A栋、B栋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已完工。同时对已建成楼栋的绿化、地库等进行了升级改造。经调查了解反馈情况如下:1、水电入网及高价水电费的问题,现项目建设正在进行,电力、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善中,水电尚不具备入网条件,所以美丽之都启城小区住户用水、用电均是由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的合表用户。根据项目前期的规划,北控南阳水务公司是采用合表用户统一向小区供水,物业公司对水费的收取是按照水务公司的政府定价3.4元/吨收取;对住户用电是按照临时施工用电以 0.72元/度的标准收取的,此标准低于电力公司的供电均价0.7585元/度,物业公司平均每度亏损四分钱,目前生活用电设施开闭所及配电室设备建设已经完成,正在施工通往各楼栋的桥架及电缆铺设,为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企业表示待施工完毕后需电力部门验收后申请变更用电性质,预计春节前后能让小区住户用上居民生活用电。2、暖气问题,按原图纸设计4-10号楼号楼没有供暖设施设备,依照《重整计划》现在只能按原图纸复工复建。如果广大业主要求供暖,可由项目管理人、投资人与热力公司、业主代表几方沟通,协商处理供暖设施设备的建设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会关注项目的进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协调各方解决暖气管道的铺设及供暖问题。3、消防的问题,据物业公司反馈各个楼栋楼层消防配套设备均已配齐,消防通道未被占用,因项目尚在建设中,消防、用电等需与整个小区建设整体推进,尚不符合综合验收条件。4、房产证办证问题,据项目管理人反馈,项目当时处于停工阑尾状态,4-10号楼(8号楼除外)是业主集体交付房屋尾款自救的形式建设的,建好后当时应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4-10(8号楼除外)号楼才交房,当时交房时业主都自愿签订了只装修不入住的承诺,因项目尚在建设中,消防、用电等需与整个小区建设整体推进,尚不符合综合验收条件,因此,尚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待项目建设完毕通过综合验收后才能办理不定产登记,拿到房产证。5、4号楼建门楼和无障碍辅助通道的问题,4号楼原图纸设计有门楼,因单元门北侧紧邻26号楼施工工地,新投资人进场前基坑已挖好处在停工状态,因基坑影响,4号楼门楼无法修建。为能尽快实施二期开发,顺利实现重整计划,投资人已按市里新规要求制定了控规草案和调规草案,已上报市自规局,等待市里审批通过,二期方案通过后,一期遗留工程也将同步复工建设,包括4号楼门楼和无障碍辅助通道的建设。6、电车充电,停放的问题,因项目尚在建设中,小区原本设计的充电桩和停车区域有限,社区工作人员会关注项目的发展情况,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协调物业公司尽快落实新增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区域。7、4号楼人防工程的问题,2023年8月,招募投资人河南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重整计划》和原规划设计图纸进场复工建设,为能尽快实施二期开发,顺利实现重整计划,投资人已按市里新规要求制定了控规草案和调规草案,已上报市自规局,等待市里审批通过,二期方案通过后,一期遗留工程也将同步复工建设。8、地下停车位的问题,2022年7月债权人大会投票通过后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3年8月,招募投资人河南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重整计划》进场复工复建。依照《重整计划》,复工建设过程中,欲尽快回笼资金,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保障各债权人等利益群体利益的最大化。故目前地下车位只对外销售,暂不出租。根据相关政策开发商有权转让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销售、租赁),社区工作人员会继续协调项目管理人、投资人尽快出台相应合理的租赁政策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9、公布小区业主自救款使用明细和使用计划安排的问题,因项目当时处于停工烂尾状态,4-10号楼(8号楼除外)是业主集体交付房屋尾款由项目管理人主导,业主代表参与的形式自救建设,建好后当时应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4-10(8号楼除外)号楼才交房,当时交房时业主都自愿签订了只装修不入住的承诺,项目尚在建设中,消防、人防及用电等需与整个小区建设整体推进,尚不符合综合验收条件,反映人可直接联系业主代表和项目管理人来了解自救款的使用计划和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