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业云境小区12栋外立面违规改造及安全、居住权益受侵[编号:781725]

  邓逸飞 留言    2025-11-19 12:42:22

  您好,我是建业云境小区12栋业主,现就隔壁住户违规改造房屋外立面、造成安全隐患,并且多次与隔壁住户、物业沟通无果的问题,向贵部门反映并请求协调处理。隔壁住户自2025年7月起对房屋外立面私自加装大型管道设备(如附件图所示),已明显改变建筑外立面外观,违反了小区规划及房屋使用规范,同时该设备安装在高层外墙,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风险,对楼栋内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同时该设备呈“炮筒状”距离我家卧室及窗户不足3米,按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来看空调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4.5kw的,外机与邻居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制冷量大于4.5kw的,外机与邻居门窗距离不得小于4米,长期近距离正对居住空间,对我及家人造成心理及精神负面影响,已严重干扰我的日常生活与居住体验。此前我已多次与物业、涉事业主沟通协调,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恳请贵部门能介入核查,依法依规要求涉事业主整改违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外立面原貌,维护合法居住权益。感谢您的关注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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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回复: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社区物业尽量调解邻里关系,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