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职责[编号:781738]

  李丹 留言    2025-11-19 18:51:43

  本人于2025年11月16日中午通过“饿了么”平台点朱八鸽灵魂拌饭.小罐汤外卖,当餐食送达后打开准备用餐时,发现餐食中出现苍蝇,随机本人拨打商家电话进行反映,该商家接通电话后态度极差,辱骂本人,根本没有要解决问题的态度,后续拨打南阳市12315及热线等电话进行投诉,2025年11月19日上午11点22分自称市场监督管局工作人员回电,并称外卖从店里出来到顾客手里并不能证明苍蝇是在什么时候出现在碗里,还说沿路监控也不能证明,而不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该商铺进行检查调查。现要求市场监督管局履行职责。餐饮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要求商家对谩骂进行道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我进行赔偿。另附:订单截图及自称市场监督管局工作人员回电截屏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东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店“三防”设施正常使用,从业人员戴有口罩、卫生帽、店内卫生干净,未见有苍蝇。该店店主不承认小罐汤内有苍蝇一事,也不同意对投诉人进行赔偿,由于投诉人是网购的小罐汤,没有通过快递人员现场查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终止调解对于店主服务态度差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对口头警告,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