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阳市市领导: 一、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1:姓名:张春阳 联系电话:18537776790身份证号:*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光武西路90号,水电实际施工人。 举报人2:姓名:钟书杰 联系电话:13782084988身份证号:*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蔡庄社区,水电实际施工人。 二、被举报对象信息 被举报人1:包工头:王文明,联系电话:18623907877 三、举报事项 1、被举报人元武建设集团王文明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通过虚报工人人数、伪造考勤记录、代签工资表等方式,套取、冒领工人工资; 具体事实如下: 1、恶意套用大额农民工工资 虚报用工情况、伪造工资资料:伪造《工人工资表》虚构工人出勤天数、工资标准,部分工资签名为代签; 2023年10月项目开工,当初约定,水电人工45元/平方,约定不含50及以上主电缆安装,完工后总人工费1125000,约定外增项的消防、机电等人工费由92万余元,合计2045500元,截止2024年12月30日通过农名工支付通道已累计支付77万余元,还下欠1275500元,经了解总包单位工资已足额发放至元武公司,元武公司已向中建三局三公司出具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 套取工资金额: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累计套取、冒领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约1121050元(大写:一百一十二万一千零五十元整元整),该款项未足额发放给实际施工工人; 关联违规行为:总包单位未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核实工资表真实性即拨付工资款项,存在监管失职。元武建设集团及王文明等人,在河南工院餐厅综合楼项目中,多次通过收集多名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伪造虚假的工人考勤表、工资明细表,虚构用工关系,通过农民工工资发放渠道,套取农民工工资,金额1121050余万元,相关资金最终流入元武公司和王文明及其他人之手,我们作为实际施工人员却拿不到该拿到的工资. 四、事实与理由 2023年10月,我(及所属班组工人)受王文明雇佣,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综合楼项目从事水电工种作业,按工程节点结算。 施工期间,王文明要求工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工资发放,但实际未按真实出勤及工资标准编制工资表。项目完工后(2024年12月验收),我们通过总包单位公示的工资支付台账发现,王文明上报的工人人数、出勤天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部分“工人”为虚构身份,工资表签名非本人所签。我们多次要求王文明出示工资发放明细并足额支付报酬,但其以“已结清”“款项未到账”为由拒绝,后核实该笔虚报工资已被其个人侵占。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包工头的行为已构成套取工人工资,总包单位未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导致工人合法权益受损,特向贵队举报。 总包信息:姓名:高云建,15066254620,单位及职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综合楼项目经理 ,所属部门:中建三局三公司 项目信息: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综合楼,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与京宛大道交叉口西150米 五、证据清单 包工头伪造的工资表(照片/复印件)及工人真实签名的工资核对表,所提供清单全部是由农民工专户发放,部分证据总包不配合提供。
经了解,反映人是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综合楼承包的工程,所诉求的是拖欠承包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之规定,建议反映人收集相关材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