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号我母亲突发疾病送到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3号楼7楼监护室进行抢救,在晚上大概10点多的时候医生宣告死亡。正当我们商量如何把我母亲运送回家的时候,监护室门口一名男子找到我们并告诉我们他是医院的120救护车可以把我母亲拉回去,然后以400元车费成交(这名男子大概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出现在监护室门口,行为鬼鬼祟祟,在楼道各个角落里放置小卡片)。本来以为他司机,结果他又打电话叫来另一个人说让这个人拉,我们也没多想,就把我母亲推上救护车 。本来讲好的拉到家400元,却在把我母亲放在车上之后,突然坐地起价强行问我们索要200元“封子费”,然后我们说不是说好400元吗,怎么突然又多要200元,在一番激烈的争吵后,以多给100元的“封子费”结束。这时候司机抱怨道:“自己干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自己大半夜开车送人,却只能得100元,剩下的400元被那名男子和医生平分”。当时我们心情悲痛,着急回家并未对这句话多想,回去冷静之后仔细回忆了一下事情经过后才明白是医生、司机和那名男子互相勾结,从中收取利益,晚上八九点钟之前医生知道我母亲生命垂危,然后便拨打那名男子电话让他在急诊室门口等待,等到宣告死亡后,那名男子在以医院120车的名义告诉家属可以送回家,商量好价钱以后在让司机上来,在把病人运上车之后在坐地起价,强行索要“封子费”,如若不给就不出发,家属只能妥协,最后车费加封子费,医生,司机和那名男子三人平分。我相信这件事绝不是第一次发生,以后肯定还会还会发生,若是遇到一些比较偏激的家属,在失去至亲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是否会发生暴力事件产生及其严重的后果。我在忙完之后,也会在医院暗访录音录像,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望领导严查此事,暗中调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患者于2026年1月5日22:40抢救无效临床宣布死亡。抢救期间神内监护室值班医师告知家属患者病危,死亡后遗体必须选择殡仪馆车辆移送殡仪馆进行后续处理,家属表示自行联系车辆转运患者遗体。保卫科通过监控核查显示,1月5日22时33分患者家属在监护室门外走廊自行接触外来人员,22时45分患者家属一行离开,22时59分一辆车牌号为豫RL631R的车辆(非本院救护车)自医院西大门出口驶离。针对上述情况,保卫科于1月8日早8:30报案至东关派出所协助调查,初步核查该车辆挂靠南阳市卧龙医院,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2026年1月8日上午医院已与患者家属联系,家属表示忙于处理家事随后再联系,将跟进做好沟通回复。
今后,该院要进一步规范死亡患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死亡患者处置管理规定》,确保院内处置流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同时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亡故患者丧属殡葬服务信息告知的工作提示》,制作《殡葬服务告知单》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执行。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南阳市城区殡葬基础服务收费“一口价”清单和殡葬基础服务流程图,可查看殡葬服务事项,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登陆网站获取更多殡葬服务惠民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对医护人员、120急救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关于殡葬相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抓好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