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泥湾镇民政主任不作为[编号:783977]

  银 留言    2026-01-23 11:08:55

  今天去红泥湾镇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民政张主任说不是他的活,随后想想看了我们的手续后,给我印了一个表,说让填去村上盖章,这些我们都做到了。但他又让我们去南阳盖章,我说市里找不到地方麻烦领导凑空去办,他说他忙跑跑腿他就能累死了。反正就是推诿不办。为保证服务质量,我们的对话我已录音。请政府督办。若不他给明确回复,我们去北京反映!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关于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首先,对于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扰与不便,我们深表歉意!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我们立即与涉事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在会上对涉事人员张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在接待群众工作中要注重服务态度,重点是办事大厅这些服务窗口,群众反映问题大部分都是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无形之中存在激动现象,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跟进形成闭环。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关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是政府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必须严格依规、高效便民推进。关于您的核心诉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具备相应认定条件,具体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或双方)符合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限制人身自由情形,或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联证明。据此,您在办理该认定事项时,需提供符合上述情形的相关佐证材料,且所患疾病需属于河南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门诊)病种范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反映人反映的病种不属于河南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门诊)病种范围,不能作为重病情形的认定依据。

您的监督是推动政府工作改进的重要力量,感谢您主动反映问题并留存相关证据。我们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全面排查辖区内民生服务窗口履职情况,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强化人员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