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宛城区中医院医疗事故及处理诉求[编号:784915]

  许园 留言    2026-03-03 19:00:43

  本人许 园,系患者许严付之子。2026 年 2 月 13 日 11:20 左右,我父亲许严付在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内,饭后返回宿舍途中突然晕倒,值班医生诊断为癫痫,仅采取掐人中、拍肩等方式处理,随后由三名护工搀扶回宿舍,期间先横放约 20 分钟(期间患者没任何动作),后扶坐脱鞋再躺床。直至当日 15:05-15:10 左右护士查房,才发现父亲昏迷、大小便失禁,急救无效后转至二院。 到二院急诊时,父亲口鼻出血,CT 显示严重脑出血、脑疝、脑肿胀,后在转运回家途中不幸离世。次日查看监控,还原了完整事发过程。我向院方提出封存监控与病历,并询问是否需要尸检,院方领导表示 “不用尸检,节后三个工作日开会研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 但节后未收到处理意见,院方让我去宛城区医调委。2 月 26 日在医调委仅查看监控和病历,未调解;当晚与派出所人员再次到医院看监控,院方再次承诺 “三个工作日给初步意见”,到期仍无回应,再次被要求去医调委做责任划分。3 月 3 日到医调委后,被告知医调委无责任划分权限。 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院方依法封存监控与病历,明确诊疗过程中的责任,妥善处理本次医疗纠纷,给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患者入院及诊疗情况

患者许某,男,57岁,因“长期大量饮酒20余年,加重3天”于2026年1月15日入院。入院时诊断为“酒精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并伴有高血压、脑梗死等基础疾病。家属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明确知晓患者可能出现的戒断反应、癫痫发作、跌倒等风险。住院期间,医院给予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相对平稳。

(二)事发经过及应急处置

2026年2月13日11时21分,患者午饭后返回病房途中突然倒地。医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当时患者意识丧失、口吐白沫、牙关紧闭、全身肌肉僵硬。结合患者长期饮酒史、入院前头部外伤史及戒断状态,医生初步考虑为“癫痫发作”,立即采取侧卧位、保持呼吸道通畅等急救措施。稍后患者意识恢复,未诉不适,随后由护工扶入病房观察。

因患者有跌倒史,医生计划待病情稍稳定后行头颅CT检查以排除脑血管意外,该决策符合诊疗规范。患者回病房后,医护人员及护工持续关注其状况,期间多次巡视观察。当日15时12分,护士发现患者呼之不应、意识丧失,立即呼救并展开急救。15时46分,患者由市二院120救护车转院继续治疗。

(三)家属主要诉求及医院回应

1.关于封存监控与病历:家属提出封存监控与病历的要求后,院方已按规定对相关病历及监控录像进行封存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查,保障家属知情权。

2.关于尸检情况:事发后,家属自述患者将于次日下葬。

3.关于明确责任并给出处理结果:院方始终持开放态度,愿意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四)调解情况

在宛城区医调委主持下,院方与患者家属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3月3日开展两次调解工作。因双方对诊疗责任认定及赔偿方案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达成共识。

三、沟通联系情况

负责同志于2月18日至3月5日通过13585689788多次联系反映人,告知办理进度,反映人表示不满意,后续反映人如需了解进度,可拨打1358568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