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3年与南阳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南阳市宛城区东鑫中央公园5号楼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5年12月30日。直至_2026_年3_月5日开发商短信通知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经现场核实,开发商不能出示5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且无法提供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房屋面积实测报告等必备文件,属于典型的证件不齐违规交房。请主管部门对南阳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上述违规交房行为予以查处、督促整改。
据核实当前东鑫中央公园5号楼房屋,消防人防规划核实已完成,相关资料目前已报市住建局,随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将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项目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南阳市住建局下属的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发起联合验收,最终竣工备案手续为南阳市住建局出具。建议将该投诉转至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其核查项目是否存在证件不齐违规交房等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与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