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政府领导: 本人系宛城区天富小区业主。现就我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以及此前向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时遭遇的部门推诿问题,向贵区政府反映,恳请协调解决。 一、物业违规事实 1. 违规涨价且程序违法:我小区目前无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鑫徕物业公司(原名为南阳天昱物业有限公司,两者为相同人员]。2025年3月,该公司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取得法定“双过半”业主同意、未发布任何调价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及《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2. 侵占公共收益且拒不公示:该物业长期按720元/年/车的标准收取地面公共车位费,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该费用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多年来,物业从未公示过该笔费用的收支明细,严重侵犯业主知情权。 3. 长期不开发票涉嫌偷税:该物业自入驻以来,收取各项费用从未开具正式发票,仅提供自制收据,涉嫌偷税漏税。 二、部门推诿情况 本人此前通过市长留言板向市住建局反映,住建局答复称“乱涨价属于市场监管局管理”。但根据《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涨价、不公示公共收益,属于典型的物业行业管理问题,区住建局依法负有监管职责。 三、诉求 恳请区政府: 1. 协调区住建局: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涨价,公开公共车位费收支明细,依法查处其程序违规行为; 2. 协调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物业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 3. 协调区税务局:查处物业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 4. 如确认部门推诿:请按“首问负责制”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作风。 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解决群众“投诉无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