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市卧龙区的一位普通群众,2018年12月22号,女儿诊断出支气管肺炎住进了南阳市张仲景国医院。由于国家有政策新生婴儿第一年可以使用监护人的医保进行报销。12月25日,我跑到了南阳市卧龙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办事窗口询问报销事宜,当时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报销所需资料的清单让我回去准备,并说明出院后一个月内带齐所有手续就可以办理。我们女儿是2018年12月29日出的院,医院说需要等两天才能出费用清单等一些资料。可是,当2019年1月11日我准备好了所有资料再次来到卧龙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办事窗口时,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他们1月8号收到通知说2018年的费用全都不能报了。对于此事我不明白是工作人员故意推诿还是,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以前政策的冲突,以前政策说出院一个月内都可以报,为什么突然不能报了,政府的公信力到底地体现在哪里?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