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们是卧龙区车站北路刘庄集资房的业主,2006年我们在本小区买的房子,交了一切费用,多年来我们小区的电一直是0.75一度,在去年夏天时间来了几个人所谓的物业。一夜之间把我们小区每户的电表换了,后来业主不同意去了一级政府包括我们区政府反映,物业也算没有成力,可是电费一直又他们代收,结果业主去社区和区政府反映,后来电费降到了正常价格,可是每个月开始收,公摊费,电埙费,由刚开始的9块,10,11,12,13块每个月增加,这个月竟然一下要24的电埙,2块的公摊费合记;26块。本小区没有电梯,只有几个太阳能照明,何来这么多费用?恳请政府为能够帮助我们几百户老百姓。我们用电出钱天经地义,但是要合理合法。我们想把电费直接交给电业局,用上大电,而不是几个人说收我们多少就收我们多少。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