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同舟复合肥厂(十二里河垃圾处理厂院内)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投入生产并使用无证淘汰的燃煤锅炉的情况,在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视监管部门的管理,偷偷在夜间继续生产,依然使用淘汰的燃煤锅炉生产复合 肥,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要关头,该厂不服管理,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已经立案查处,企业却换种方式夜间生产,是企业无视法律还是职能部门管理不住?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