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5天,3个工作日过去了,私搭乱建依然在进行,没看到拆除,甚至停止都不曾有过。您已经回复责成梅溪街道办事处处理,原本应该耐心等待,相信政府,我也不想浪费公共网络资源,但是好像没有效果。这次附上19日路过拍摄的照片,再次向您举报。如果这种行为不制止,不拆除,是否默认公共资源都可以私自侵占?如果允许,市民包括我本人是否可以也像这样私自将公共用地圈起来就是自己的了,请授权我也可以这样干。如果我私自占用了,以后城管或者政府要来拆我的房子,我会以此为证据。
|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将责成梅溪办事处调查处理,感谢您对市长留言板的支持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