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南阳市八中班主任贺正华、张新东(联合其它两个以上班主任)在八中餐厅后门东100米路北二楼(王营社区)校外私自举办培训班,收取学生1600元每学期,上课时间是每周周日下午1:40/4:40。违反教育部关于在职老师私自举办培训班,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有偿校外培训,有偿补课,乱收费之规定。情况恶劣,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