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马星执行不力[编号:676947]

  王静 留言    2019-05-27 21:36:55

  诉求法院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的申请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杨小变,女,59岁,身份证号码:41293019601020422x,我于2017年6月在卧龙区法院拍卖网买到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经纬国际三号楼二单元2202室的房屋,房屋成交价432848元,卧龙区法院于2017年7月12日下发了该房产的确权执行裁定书,但是时至今日却不能入住,期间多次找办案法官马星,马星法官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我们买了房,不能住。全家人天天在煎熬中度过。 现申请父母官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让我们买到的房屋能够入住,并要求被执行人补偿我从2017年7月至今的租赁房子费用,共计33600元。 感恩!!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杨小变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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