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南阳市八中班主任王凤淼(联合其它三个班主任)在八中南墙宛西社区后面超市二楼校外私自举办培训班,强制班内学生上课,收取学生每期2000元,上课时间是每周周日下午1:40/4:40。违反教育部关于在职老师私自举办培训班,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有偿校外培训,有偿补课,乱收费之规定,情况恶劣,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