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陈世彦,现年75岁,身份证号412921194307120718。于2016年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功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术后情况稳定,2018年12月15日下午,病人因感觉右胸部不适,再次入住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重症监护科(CCU)治疗,主治医生孙士涛建议病人住院观察治疗。12月16日,孙医生说病人右胸部不适不是心脏引起的,而是胆结石引起的。令家属想不到的是,12月17日零晨5:30左右,病人竟然从病床上摔到地板上,头部着地,导致脑部大面积出血,病人意识不清,不能行动。在医院术后治疗至今,没有好转,呈植物状态。主治医生多次对家属沟通,表示医院已无能为力。 此间,家属多次与医院协商,要求解决此事,医院相关负责人不能积极诚恳地协商,主要负责人推诿不见。并且,在受害人不能自我辩解(植物状态)的情况下,医院为了推卸责任,抛弃医德和法律,歪曲事实,编造虚假病历,蒙蔽视听。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管理层敷衍塞责,上行下效,管理水平低下;有关医护人员责任心极差,职业道德水平低下。作为三级甲等医院,严重名不副实,蒙蔽社会。 此次医疗责任事故,给我们家属造成极大伤害,在协商无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直到问题得到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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