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买的明伦尚书房小区的房子,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有认购证等手续,合理合法的购买的这里的房子,当时的价格在经济适用房里算是偏高一些的,而且公摊面积很大,真正的居住实际面积都没有原来说的面积大。这些都不算什么了,让公摊就公摊,也没什么。最近突然张贴出来一个告示说国家取消经济适用房,让所有业主补缴购买房子的费用,高达25%-30%,说尚书房小区变成商品房了。我不明白的是按经济适用房的规格建成的房子怎么就一纸文书升级成商品房了。而且如果当时这个小区的房子的价格是按商品房这么高的价格的话,无论是地段和价位我们都绝对不会选择这里的。现在强制业主补缴这莫须有的费用我想问问这算不算是搜刮民脂民膏?有关部门能不能为我们出面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保护一下我们业主的权益。谢谢了。
| 网友你好,根据中心城区职能划分,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区管理,建议向市级房管部门反映,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