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卧龙区英庄镇段寨村三组村民段秀会,当年由于去郑州上学被要求将户口迁至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维持生计,如今家中父母去世,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却不能确权,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的回复理由市户口不在本村。 然而国家在推行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之初,就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可是我们的地方政府部门却无视国家规定,不知是什么原因,请求相关领导能协助落实尽快予以办理,本人也将继续保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努力,谢谢!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英庄镇目前已发放一批房屋确权证,第一批发放的是本村户口、本地居民房屋确权证。户口不在本村不能拥有宅基地,但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所有权。
网友所述情况属于特殊群体,将在第二批次进行办理。办理时,特殊群体须由村里出具证明,证明其为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