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投诉人:季德海,男,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桂营村桂营464号,联系电话:15893506788。 与患者关系:父子关系 被投诉人: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马磊。 事实经过:患者季元玉,男。于2024年4月20日以“四肢关节、肌肉疼痛”主诉入住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医院)风湿免疫科,一直未明确病因,却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及其他药物,出现严重的药物副作用,病人及家属反复反应病情,院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肝衰竭,药物性肝损伤的严重后果。住院号为:00309237。主治医生:杨惠芳,中医师:杨惠芳,科室主任:刘磊,科室副主任:王小雪。住院期间,医护人员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诊疗常规规范及执业操守,导致患者急性肝衰竭,药物性肝损伤。在风湿科医生治疗效果不佳,治疗手段束手无策的情况下于5月9日医生杨惠芳与家属沟通说,治的差不多了,可以办出院了。家属不信其说辞,家属认为这是在推脱责任,想赶走患者,急于与患者及早脱离关系,甚至医生想法束手无策了,把患者赶走算是完了事。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风湿科医生商量于5月11日把患者转入肝胆内科治疗。 5月11日转入肝胆内科,主治医生:张明宵,科室主任:史代萌。肝胆内科马上停止伤肝类药物输液,进行一系列保肝降酶输液及口服药物,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病情得以稳定在一定范围内,但患者仍感到全身乏力,面部偏黄,眼球巩膜黄染,眼睛浑浊看不清,眼部干呛,手拿物体擞动不止,血糖指标持续得不到控制,基本维持在20左右!医生看出,已出医疗纠纷,不想解决实际问题,想与患者及早摆脱医疗服务关系,不停的催促家属与患者商量赶快出院,患者想在医院继续巩固治疗,并且不断的往住院部账户上存钱,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并且在7月12号下午由卫健委组织的医患问题协调会上,也提到了住院治疗问题,医政科王贺林王科长也同意继续住院治疗。7月13日这天正值星期六,市医院料定患者向上级部门投诉无门 ,不想解决医患纠纷,南阳大面积也发生了大涝灾,家属也去不了现场, 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没有提前告知患者出院,患者也没有任何签字,也没有提前电话沟通告知患者家属的情况下,张明宵医生11时44分在医院电脑系统上点了出院,之后跑到病房告知患者,我已经把你点出院了,通知你儿子过来医院办出院!市医院私自点出院,未提前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且患者住院存款账户充足,患者也不存在存在拖欠医院医药费的情况,单方面私自解除医疗服务合同,强制患者出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卫健委彻查市医院违规操作,并对市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督促市医院对此做出整改整顿措施。 患者被市医院提早点出院已导致患者在2024年8月28日在市医院血液检验报告中显示病情已经出现了反复加重:谷丙转氨酶289,谷草转氨酶234,谷氨转肽酶180 。患者仍然感到浑身乏力,头晕,面部偏黄,眼球巩膜黄染,眼睛浑浊看不清,视力骤然下降,眼皮干呛,手拿物体擞动不止,每天扎破四次手指,采血测四次血糖,打四次胰岛素,血糖指标仍然持续得不到有效控制,基本维持在20左右.患者家属为老父亲病情担忧,要求市医院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发展,并积极继续为患者治疗。 投诉人:季德海 2024年9月8日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区卫健委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反映人父亲因“四肢关节、肌肉疼痛20余天”于2024年4月20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住院治疗,入院后诊断为风湿性多肌痛。经风湿免疫科治疗后关节肌肉疼痛症状明显减轻,后因该患者出现肝损伤,于2024年5月11日转入肝胆病诊疗中心内科进行治疗,治疗后复查肝功能明显好转,已符合出院标准,定期进行复查即可,无需继续住院治疗。现反映人父亲仍在该院持续住院。
自接到反映后,区卫健委对该案线进行调查论证,院方多次针对反映问题与患方进行沟通调解,区卫健委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行政调解,均未果。
关于反映人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工作条例,建议反映人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