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现在要向您投诉和反映一个求助件。我丈夫叫李磊,电话号码17537702191。现住在南阳市卧龙区罗湾村。 1、我和李磊于2017年10月1日结婚,同年10月25日晚上他在外面喝酒至深夜回家,我说了他两句他就对我进行铺天盖地的殴打,当时我正处于小产期间。 2、李磊在我们结婚前欠下数万元的信用卡债务,于婚后强迫我办理信用卡套现帮其偿还他名下信用卡的债务,导致我现在名下欠下许多信用卡债务。 3、2020年8月16晚,因李磊经常晚归我和他发生争吵,他表弟和朋友听到争吵后过来劝说,他当着外人的面将我的衣服撕烂,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且不允许我离开,持续用脚踹我的腰部,第二天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此后几年我就外出打工了。 4、2024年8月21日,我和李磊在家中因孩子的问题发生争执,后面他以我不理他为由,把我和女儿关在房间里,把家中煤气阀门打开,将纸箱点燃并对我们母女进行辱骂,我发现火光后意识不对赶紧抱着女儿夺门而逃,他看到我跑掉后返回将火熄灭。 5、2024年9月18日,我和李磊因服侍他生病又要带孩子和做家务的事情发生争吵。他拿厨房菜刀架在我脖颈处持续几分钟,导致我被挟持不能动弹。在我找机会逃跑时颈部被划伤,他追到我将我抵在房门上砍伤了我的左胳膊和右手腕两处,接下来又找来一只尼龙袋套到我的头上用手掐住我的脖子,我拼尽力气咬住了他手,他才松开了我的脖子。我于当天逃离家中后至今一直没有敢再回家。 现在基于上述情况,我有下列诉求: 1、请求辖区妇联、公安机关、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就我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核实相关情况后,请求有关部门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我救济和纾困,希望政府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3、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我讨回公道为我维护权利表示最深重的感谢。 最后请平台对我反应的事项在系统平台上进行登记和文字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被反映人李某现因病住院,网友描述情况与事实有出入,且暂时无法联系上网友以对事实进行求证,网友可联系镇妇联寻求帮助,联系电话6619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