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马翠,我含泪泣血给您写下这封信,是想反应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恶意拖欠并矢口否认我在职期间社会保险费的霸权行为。 因公司管理问题,2023年11月6日我与其产生劳动纠纷,事发之后公司一直不正面处理问题,反而采取一种步步紧逼的卑鄙处事态度,直至2024年3月5日给我下发了一纸完全剥夺我个人合法权益为目的通知,犹如一把利刃直戳我的心脏,让我彻底看清了他们整人处事的手段之恶劣,行径之卑鄙,被逼无奈我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历经近两个月劳动仲裁的漫长煎熬,最终以对方一句“坚决不调解”为由无果而终,我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愤然上诉,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经过庭审阶段的据理力争,法院判决最大限度的支持了我的合理诉求。 时至今日,关于马翠诉南阳市景弘置业有限公司和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劳动争议一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豫1303民初640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明确表示:确认马翠与南阳市景弘置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7月至2024年3月8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承担连带责任。经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单和社保单查询显示,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2013年7月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31日正常缴费,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处于欠费状态;2013年9月为我办理医保账户,持续缴费至2024年5月份;2013年1月1日为我办理养老保险账户,2015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处于欠缴状态,2024年5月份停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社保账户存续期间未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合法权益。 现针对我在整个劳动争议维权过程中所经历的切身体会,作出以下意见及反馈,希望能得到您及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尽快落实相关情况,要求南阳市景弘置业有限公司和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尽快依法足额完成补交义务。 1.请相关单位核实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是否有继续以南阳市旅游局二级单位存在的必要性?想当初南阳市旅游局相关领导以一纸责权划分协议把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交到单天才手中时,对他的领导能力应该是信任的,协议中明确规定,责权划分后,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现实情况却是,自那以后再无经营,当然就无所谓盈利,至于亏损倒是显得实实在在,纵观全局,亏的不是别人,而是员工实实在在的利益,以单天才为领导核心的南阳市旅游开中心领导班子自恃其为南阳市旅游局二级单位,以此为幌子制造假象,以达到其招揽人才的目的,虽然为在职职工建立五险一金账户,但是恶意拖欠直至达到不再兑现的丑恶嘴脸已昭然若揭,这一点在2024年3月5日南阳市旅游开发中心下发给我的通知中可以佐证,通知中明确提到是经过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我的养老保险不再补交。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领导班子,可以作出如此灭绝人性的决定,完全无视人权,试问?这样一群毫无底线的人,连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都丧失全无,还指望他们怎样经营好一个企业? 2.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缴和补交2012年7月至2024年3月8日马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3.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缴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31日马翠的医保费用。 4.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缴和补交2012年7月至2024年3月8日马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5.因公司社保账户欠费,导致我无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请相关单位核定并督促其依法为我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件,期待您的回复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马翠 联系方式:15737769312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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