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山镇姚亮村大队干部,连续对蒲山街附近小微商户以卫生费为借口收取300元,大队干部以不交卫生费就断水断电为由威胁收费,多次向大队干部请求协调垃圾转运箱,常常以垃圾转运箱资源不足为借口不给提供垃圾转运车,导致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收取费用后也无正常税务发票,只有一张手写收据,请政府严查大队干部是否违规收费,是否公款私用,揣进他们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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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山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南阳市卧龙区发改委《关于蒲山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宛龙发改价管[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收生活垃圾处理费通过河南税务系统上缴至财政部门,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以及其他环卫工作相关支出。军烈属、五保户、低保户、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重症残疾户等特殊家庭或困难家庭,凭有效证明,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垃圾处理费时,镇包村干部全程陪同监督,保证公开透明。
蒲山镇政府已要求村组干部注意工作态度和方法,一旦发现问题,将立即予以批评教育。
垃圾转运箱是根据区域居住人数及产生垃圾量配备,放置位置需结合安全因素、群众出行、方便投放等综合考量,镇环卫部门将按要求再次对位置进行现场勘察,如符合放置要求,且周边未放置垃圾转运箱,将对该位置进行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