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王村乡.拆迁地磅.安置地未合理解决[编号:771028]

  薛兰英 留言    2024-12-29 14:46:01

  尊敬得领导好. 感谢领导对我之前所反映问题的重视.至拆迁手续赔偿问题我夫妇已和王副乡长面对面谈过.但拆迁地磅安置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因我夫妇当时和王副乡长口头协商达成共识.帮解决安置地磅为前提.在无任何拆迁赔偿下,主动拆处地磅至今已过去4个多月,(当时市证修路人员多人知晓此事) 王副乡长回复地磅安置问题说“(地磅安置不在拆迁内,)无能力帮我解决,只能解决地磅迁移等费用等问题”。 其间在4个月内.每次经王副乡长协调去施工.的几处安置地因都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等诸多因素.暂停施工,不了了知,可每次施工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乃至当地市场无人不知此事,至今地磅如废铁被搁置路边。 前期自己找的安置地,多次向乡查证,被告之是耕地不合法,无奈放弃安置地,但此地历经数月.现又被告知是村集体用地,被同行占用,并允许正在营业中的地磅。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把领导的话当做是神圣的,政府就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天,听政府的话.配和拆迁.可我最后落的却是拆迁现一分没拿到.反因安置地花掉自己辛苦争来的真金白银,到头来经济收入中断,让一家老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拆求:领导解救我的困境,帮我解决地磅安置地,让我有饭可吃,有理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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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处理。经了解,网友的位置位于312国道与光武路西延工程的交汇处,属于市政府重点项目,由王村街道负责光武路西延项目在本辖区内涉及拆迁任务的协调工作。1月3日,薛女士的丈夫已签订补偿协议,王村街道将继续协调,争取补偿款早日发放到位。

关于网友反映的“地磅安置地方未解决”问题,薛女士夫妇可按照自身经营需求寻找位置,如需协调,王村街道将提供相应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