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城北区43号楼于2024年12月底通知业主交房,但合同约定的相关手续(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房屋测绘报告)开发商无法提供,同时称不管是否收房,物业费均按照开发商交房时间开始计算,开发商未获得相关政府文书,为什么可以强制交房? 关于上述问题,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答复:南阳市综合执法局案件移送函宛综执移送函2025第3号,已移送至卧龙区综合执法局,请转卧龙区综合执法局核实。 我作为业主,烦请工作人员转卧龙区综合执法局,我需要了解该案件的查处情况,以便下一步维权,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移交线索楼栋已进行五方主体验收,取得验收报告.目前,因地下车库正在施工,待验收合格后项目才能够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关于网友反映的违规交房问题,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若开发企业存在违规交房问题,建议网友携带相关证据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行业监管部门确认违法后到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将实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