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卫健委监督一科查处黑医美不作为[编号:773404]

  王尚 留言    2025-03-13 11:17:17

  2025年1月24日下午1:30左右。我妹吴方方在南阳市车站南路与雪峰路交叉口东北角艾美商学院种睫毛,操作过程中店老板得知吴方方有颜值焦虑,极力推荐水光针,除皱,玻尿酸填充,双眼皮修复等医美项目,因为无知,听信了老板的虚假宣传。共消费9300元,进行了除皱项目操作后,出现肉毒素中毒症状,随即送至雪枫大桥下张仲景医院救治。2025年1月26日向卧龙区卫健委举报投诉爱美商学院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提供的有5组证据,1.店家推荐设计医美项目沟通录音,2.现场操作视频,3.付款截图,4.注射除皱药品,5.110出警记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卧龙区卫健委监督一科,科长王庆辉以问询艾美商学院老板,老板矢口否认此事为由,办理停滞不前,我们请求卫健委监督一科,无证行医,使用假冒肉毒素产品,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不予理会,态度强硬。对于这种不作为行为,让我们觉得投诉无门,证据确凿却奈何不了一点非法行医的美容店家!实在委屈!

  已回复
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关联部门立即进行调查,经查:涉事门店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名称均为南阳市卧龙区金艾美美容店(以下简称金艾美), 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生活美容店(非医疗),有效期至2025年3月22日。

执法人员对涉事门店进行突击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店内有药品、针剂、医疗美容设备等医疗美容设施。且该店已停业(经营者称春节后未营业),因在店内未发现网友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前往关联部门接受调查询问。  

执法人员对涉事经营者进行询问。经营者否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称仅提供生活美容服务,对反映中提到的“除皱项目”“收款方艾美国际”及“吴某”均不知情。经营者解释“艾美商学院”招牌因注册名称冲突未获审批,实际经营与注册名称一致。

经核查,反映人提供的证据存在以下问题:收款人"**悦"身份无法核实;转账记录中的“艾美商学院”无工商登记信息,与金艾美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名称不符;录音及视频证据无法直接确认操作场所及当事人身份。鉴于现场检查及询问未能证实反映内容,执法人员已向反映人张先生反馈检查情况,并要求其表妹吴某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但吴某未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言。 

3月17日,执法人员调取了南阳市张仲景医院吴某的就诊记录。记录显示,吴某于2025年1月24日在车站南路雪峰路交叉口花样年华楼下因头晕被送至该院,经CT检查诊断为:1、颅脑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2、左侧上颌窦炎。未进行进一步治疗或开具药物。

执法人员对证据链分析

合法性存疑:举报材料中的录音、视频未明确时间、地点及操作者身份,无法直接确认收款方关联涉事门店;  

关联性不足:转账记录与涉事门店无直接关联,经营者及员工均否认相关交易。

涉事门店卫生许可证明确限定为生活美容,现场未查获医疗美容器械或药品,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无法认定其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建议网友其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材料,包括医疗鉴定报告、药品来源证明等关键证据,并可通过司法途径(如向"艾美国际"或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偿损失。

下一步,关联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生活美容为幌子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