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2024年招商引资的游乐项目的负责人。地址在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雷庄村委附近,当初为了能尽快让游乐场用上电,找到七里园乡雷庄村书记,村书记说:“线杆线路是他自己的,得出接口费”,可电杆上的标识是“国家电网10kV龙供九线腰站岗支线006”,村书记要电接口费一年一交1万多,十年一交,每年5000元,我一次性预交了五年25000元,接通之后两个月,我发现被骗了,向国家电网申请了另外一条线路,如今新申请的电路已经开通使用,以前被骗预交给村书记的费用应该退回来,可村书记拒不退还,说:“现在新申请的国网电路走他村委的土地了”。经省媒体记者和南阳市卧龙区国家电网证实:之前预交费的电路和新申请的电路确实都是使用的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也了解到:使用的供电线路确实属于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人说:“肯定是我们给你们装的表、接的电”。我一次性预计的五年费用25000元,村书记应该退回来,我多次通过热线反映,七里园乡雷庄村书记要电接口费预交费用问题,七里园乡政府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未予解决,七里园乡政府说:“我们执行不动”,现求助上级领导查明事实,督促七里园乡政府解决我一直反映的问题。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经核实,现网友新申请的电路接口仍是使用仵某某个人出资修建的线路上。网友曾就此问题向河南卫视法制频道《拜托了律师》栏目求助,栏目律师给予其明确答复:“该群众应当寻求双方的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该群众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目前,七里园街道正在积极推动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