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清源中州学府诱导销售尾款不明霸王条未尽到告知义务退款难[编号:774082]

  王晓东 留言    2025-03-28 09:29:22

  本人于2025年3月23日前往华清源中州学府售楼部,在销售和其主管领导、背后大领导电话的一顿演戏操作下第一次进该售楼部就被诱导交了5万元定金,并签了认购协议书,且当场让缴纳了维修基金。事后清醒发现售楼部及销售存在以下问题:1、诱导购房者假装是其销售亲属弟弟可拿到优惠价,并与其主管领导配合,打电话称给背后领导进一步降低价格,涉嫌欺诈,诱导购房消费。2、未尽到告知义务,在看完沙盘及户型后,未向购房者展示其公示售楼部有关不利因素公示牌、购房合同。3、认购协议书中第二条:“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须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购房者已于3日内缴纳5万元定金,但售楼部在第4天强行让剩余首付款155000元,违反协议,售楼部称他们一直都是这么签的,并发了催告函,要求三日内付清155000元,否则没收定金,售楼部违反协议,赤裸裸威胁。 现投诉华清源中州学府,要求退还全部定金及维修基金,希望人民政府能帮助无辜市民协商此事,不胜感激。

  已回复
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华清源·中州学府项目位于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以南、文化路以西、七一路以北、工业路以东区域,由河南中原恒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一期9栋楼正在施工中,其中商品房1#2#8#9#15#及安置房3#5#6#7#楼主体结构封顶、屋面工程完成、室内砌体和粉刷完成、外立面施工中。

2025年3月23日,网友主动到访华清源中州学府营销中心看房,经过销售的详细介绍、双方沟通后,网友定房并缴纳定金,同时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开具定金收据。该项目五证、合同及相关内容均在一楼营销中心公示,不存在欺诈、诱导消费等行为;在销售全流程中,销售明确告知客户后续购房手续及需要缴纳相关款项的办理流程及时限,且《商品房认购协议》第三条第一款明确约定缴纳的是定金,若违约不予退房退款,该协议客户阅读之后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