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潦河镇小陈营村,村集体大坑内私自填充,建立一个厂房,回收粉碎塑料颗粒,生产塑料管子,把大半个本属于村集体的大坑的面积非法变成生产车间,排放有毒污水,夏天气味难闻,严重侵犯了集体利益。同时该大坑是夏季的主要泄洪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强烈要求,请政府责成从快,彻底拆除非法建筑,还大坑的最初面貌,归还村集体土地,确保夏季顺利泄洪,确保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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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小陈营为大陈营村其中的一个自然村,该村庄内有一处占地约1500㎡的坑塘,坑塘内常年干坑无水,且杂草丛生,因长期闲置也是一种浪费,严重影响此处的村容村貌。2017年,该组召开了群众代表大会,经讨论商议后,一致同意将该坑塘承包利用。随后杨某某与该组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为十年,该承包款当年便进行了平均分配。
2018年,杨某某办理各项相关手续,随即对该坑塘进行填平,用于PVC管的加工生产。建厂之初因考虑到排水问题,在组干部的指导下,此处提前预埋了双排水泥管涵。2024年汛期来临时,此处并未出现阻洪现象。
前期该加工厂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生产,期间未出现废水排出和有害气体的排放,各级环保部门也不定时对该厂进行环保检查。该厂于去年3月份至今,仅开工十余天,大部分时间处于停工状态,厂内大量产品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