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司法局执法培训占用双休日休息时间[编号:777092]

  卧龙岗 留言    2025-06-26 20:41:17

  卧龙区司法局经常将执法培训安排在双休日,严重侵犯干部职工的休息权。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非紧急情况不得占用。此类安排既影响正常休息,又降低培训效果,涉嫌变相强制加班。建议司法局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优先利用工作日分批开展,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请予以调查并整改。

  已回复
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司法局需组织全区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换证培训及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为确保培训质量并兼顾工作实际,经与区教体局协商,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利用6月28日、29日(周末学生放假期间)借用八中礼堂开展集中培训和考试。此次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任务紧迫: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有明确时限要求,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及知识测试;

2.资源统筹: 八中礼堂场地容量和设施符合培训要求,周末使用既避免了与教学活动冲突,又省去了场地租赁费用,符合“节俭办会”的原则;

3.全员保障: 区司法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协调,与学校教职工共同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关于网友反映的此次培训涉嫌违反《劳动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管理,优先适用《公务员法》等公职领域专门法规;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则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本次培训属于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的必要环节,参加培训系履行法定职责的职务行为。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相关规定,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可安排补休。

在后续工作中,区司法局将充分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前公示培训计划并征求意见。

感谢您对卧龙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如有其他建议,可及时拨打办公电话0377-63160516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