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卧龙区安皋镇安皋村三组村民,全国都进行第二轮确权了,安皋镇3组拒绝土地确权,拒绝借口是修路无法确权(全国都在搞开发建设区区一个小组就就无法确权了???)!!!! 找到村干部也是各种推脱,镇上的干部不作为继续推回给小组,这样来回踢皮球已经N多次! 安皋镇三组还有大部分农耕地被非法占用没有土地补偿款,也不给村民说法,讨要说法时,镇领导就敷衍的回复,土地补偿款放!请问补偿款发给谁了?有签收证明吗? 当今社会还有这样不作为的镇政府真让人群众心凉 希望领导给出公平公正的处理方案!别再踢皮球了…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关于网友反映的土地确权问题,安皋村三组在历史上因实施修路、扩街等公共项目,占用了部分农户承包土地,导致组内农户现有土地分配存在不均现象。依据现行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确权需以实际承包关系为基础。村委反映,当前该组确实缺乏可用于重新调整分配的闲置土地资源,因此无法在现阶段公平、平稳地完成确权到户工作。
为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与稳定性,避免产生新的矛盾,根据国家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精神,该组的土地确权问题需纳入国家统一部署的下一轮土地承包(预计2028年左右启动)中统筹研究解决。安皋镇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并督促村委在下一轮承包启动前做好相关基础信息梳理工作。
关于网友反映的农耕地占用及补偿款问题,根据安皋村委提供的情况及其掌握的村组土地管理信息,村民反映的被占用地块,其土地性质被确认为一般农田,并非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属于能调整、变动的地,土地性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村内土地占用问题发生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共分三次进行占地和扩街。分别为:2010年用于整修滨河路;2011年用于开发文昌社区;2012年用于建设民房。
根据当时的村组管理记录及惯例,相关土地补偿款已向被占地的农户发放。特别是在建设文昌社区时,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由开发商发放到当时的老村民小组长手中,再由其进行转发。目前,开发商公司已解散,相关人员无法找到,因此补偿款的原始凭证未能追溯到。
由于该事项年代久远,且原直接经手负责补偿款发放事宜的时任村民小组长已去世多年。现任村民小组长表示,确有发放该笔补偿款项,且本人也曾亲自收到过相关款项。安皋镇要求村委在其保管的档案资料中进行查找,但目前未能找到涉及具体农户签收的原始领款凭证。
安皋镇政府本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负责任的态度,镇政府仍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督促安皋村委进一步回忆梳理历史情况,如有新的线索或发现任何可能的佐证材料,务必及时报告镇政府。
镇政府责成安皋村委,就本次核查了解的情况,在安皋村三组范围内向村民做好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
对于土地确权问题,镇政府将积极跟进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安皋村委提前准备,力争在下一轮土地承包时妥善解决该组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