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彭营社区唐湾一组居民曾光献在居民区自家楼顶的简易棚内偷养鸡鸭,鸡鸭每天叫声不停,每天凌晨三四点鸡打鸣叫声严重惊扰家人夜晚睡觉,每天洪亮的鸡叫声持续到太阳落山,严重影响家人休息和学习,楼上也经常掉下鸡鸭粪便令人作呕,严重影响家人每天的生活。 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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