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岗街道彭营社区唐湾一组居民曾光献在居民区自家楼顶的简易棚内养鸡鸭,每天凌晨三四点鸡打鸣叫声严重惊扰家人夜晚睡觉休息,每天洪亮的鸡鸣声持续太阳落山,严重影响家人的学习和休息,所产生的粪便恶臭令人作呕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家人每天的生活。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此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关于网友反映的城区养殖家禽噪音扰民问题,街道城管部门联合彭营社区与涉事居民开展现场约谈。约谈中,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居民的养殖行为所产生的噪音已对周边群众正常休息造成实质性影响,需尽快采取妥善措施予以解决。同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中“城区内严禁养殖家禽”的要求,已责令该居民自行整改处理。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执行的,街道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置。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