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红庙路教育佳苑对面开设了两家宰鸡店,在门口饲养活禽,日常在门口及店内宰杀。鸡店的公鸡早上一大早四五点就开始鸣叫,附近居住的都是学生、家长,非常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请求尽快处理这一违规行为,尽快还街道一个安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经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告知商户增加隔音措施,或将鸡架挪移回屋内,同时要求商户及时打扫周边,保持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