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铂金时代小区物业,遇到业主提出的物业费、停车费是否收费合理的问题,不主动告知收费标准详情服务意识差,物业人员说:物业标准就这样定,你买了这的房子,就要按照这的标准缴费。还用限交电费、水费方法影响正常业主生活(从限交20元、10元直至降低至5元)。请相关部门调查所反映问题是否合规并解决物业不合理收费。具体问题如下: 铂金时代物业收取物业费:每月每平方1.68元,是否合规?根据《南阳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规定:每月每平方:一级1元;二级0.75元;三级0.50元;四级0.35元,基准价基础上可上浮20%—30%下浮不限的标准。小区物业每月每平方收费1.68元的依据是什么?服务范围怎么划定?请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该小区院内环境是否符合一级收费标准。当前经济环境下行,物业费是否也需要根据情况下浮调整。 2、小区业主车辆停放按照市场价收费,(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超出30分钟时长,按照1小时1元收费)每晚停车费十几元是否合理?收费停车位是否占用了业主的公共区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交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取10元停车费。 3、车位租赁每年3000多元是否合理?根据《南阳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每月80元(必须有封闭车库,没有封闭车库减半收费)。 4、代收水电费成为了压榨限制业主的手段,电费每度0.568元,水费每吨3.4元。该小区在收取高额物业费、停车费外同时还从电费、水费上挣业主的钱。而对业主的诉求却回避不处理,缺乏服务意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也要建立在合情、合理、合规的基础上。请相关部门调研铂金时代物业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小区当前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整改,电费、水费入网由相关部门收取。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卧龙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投诉单位铂金时代小区物业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在南阳市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栏中公示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物业费:住宅1.68元/月平方(一费制,包含能源分摊费)。该单位出示了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第三章第三条中双方对物业服务费进行了约定。
目前,物业收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拟定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铂金时代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作为业主,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每名业主应尽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未履行义务,坚决不允许物业公司以催交物业费为由,暂停业主屋内用水、用电。限充虽未停,但同样不允许。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负责人停止以此方式催收物业费,如拒不整改,区住建局将根据工作职责,对物业公司下半年星级评定进行降级处理。
网友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办公电话0377-63192089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就反映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小区停车收费问题,铂金时代住宅部分业主停车车位在负二楼,由于该项目是问题楼盘,开发商相关配套设施未到位,负二楼未交付使用。现该小区所有住宅部分业主车(购买过车位的)都在商业车位上停着,未收取业主任何服务费用,收费依据来自宛价【2014】68号。
关于网友反映的车位租赁每年3000多元是否合理的问题,据物业公司描述,因住宅部分停车场在负二楼未交付使用,现有车量全部在商业广场露天停放,前期购买过地下车位的业主免费停放,物业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位租赁系物业公司帮有车位业主转租,3000多费用系租赁双方自行协商。
关于网友反映的代收水电费问题,2025年6月,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向铂金时代小区物业公司下达了“关于规范水电气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2025年7月,小区执行电费每度0.568元,水费每吨3.4元的政府指导价。街道及社区已约谈物业负责人,已要求其对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完善制度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