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南阳市第十二中学,学生恒牙断裂,校方处置失职、推诿[编号:784133]

  暴永献 留言    2026-01-26 21:26:49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南阳市第十二中学七年级九班学生暴栩彤的家长。现实名投诉该校在2025年12月10日我孩子体育课恒牙断裂事故中,存在未及时处置、事后推诿卸责、拒绝依法赔偿等严重问题。我们与校方沟通近两个月无果,现恳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协调妥善处理赔偿事宜,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事发当日(12.10),孩子在学校上午第三节体育课上被同学跳绳击中,导致门牙恒牙完全断裂(属不可逆损伤)。学校未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而是让孩子忍到放学,从始至终没有任何老师联系家长,延误了最佳处理时机。事发后近两个月,学校协调不力,对方家长拒不负责。在学校承诺“走保险”后,近日却告知我们“保险封顶赔偿700元,学校无责任”。这与孩子长达十余年的必要治疗(根管治疗、18岁后修复等)所需费用相去甚远,实质上是企图用极不合理的金额推卸全部责任。 该校在此事的处理上,存在系统性的严重失职: 第一,应急处理严重违法。事发于2025年12月10日第三节体育课,孩子恒牙断裂后,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明文规定,既未及时送医,也未通知家长,导致伤害后果固定并加重,此乃责任源头。 第二,事后处置恶意拖延。在后续近2个月里,学校各部门相互推诿(政教处推给校长,班主任称无法联系到校长,学校门口贴的校长电话形同虚设打不通),学校态度反复,多次承诺均无下文,其行为模式暴露出有组织的不作为,意图拖垮家长维权意志。 第三,解决方案荒谬推责。在多方压力下,学校最终单方面抛出一份所谓‘保险赔偿700元封顶、学校无责'的结论。这完全无视‘恒牙不可逆损伤‘需长期治疗的医学事实,更企图用一份未经认可的保险报销额度,来偷换和免除其作为管理方应承担的完整法律责任,性质极其恶劣。 第四,持续造成二次伤害。学校的一系列行为,已让这起单纯的伤害事故,升级为一场漫长的精神折磨,对受害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学业造成了持续性的负面影响。 综上,我们投诉的不仅是伤害本身,更是学校事后这一系列漠视规则、漠视学生权益的官僚主义方式。 我们已与学校、班主任、政教处、德育校长多次沟通,均无法获得公正解决。万般无奈,只得向上级反映。我们的诉求是: 1.请求主管部门对学校在该事故中的处理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认定其责任; 2. 责令学校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理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此事已对孩子身心造成持续伤害,家庭承受巨大压力。我们相信领导能公正处理,维护教育环境的清朗与学生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暴永献 联系电话:13633997232 日期:2026年1月26日

  已回复
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沟通,学生家长已与学校达成一致意见,该问题已妥善解决。区教体局要求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进一步将工作做实、做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