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宛政办[2025]16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卧龙区、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卧龙综合保税区、职教园区)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抄表到户居民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辖区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我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维持原标准不变,仍为每户每月5元。今年1月份酱菜厂家属院1号楼负责垃圾清运的环卫工违规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年96元,望相关部门查实。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酱菜厂家属院属于无主管的老旧小区,日常垃圾清运需通过额外的人工、运输成本保障,经街道工作人员到酱菜厂实地走访询问,该96元的费用并非政策规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而是针对酱菜厂家属院的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是为了维持小区垃圾清运服务的持续性,由清运的环卫人员向居民收取的服务成本费,不属于《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